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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领事馆区招租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28 来源: 浏览量:2839

受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厦门两岸金融中心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现就领事馆区项目办公楼向社会公开竞争招租。招租程序和时间安排如下:

一、招租人信息

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招租项目简况

(一)招租项目:厦门领事馆区

(二)项目地址:厦门思明区领事馆路2、5、6、7、9号

(三)房源信息:拟对外招租2号楼、5号楼、6号楼、7号楼、9号楼

(四)租赁价格:150-160元/平方米每月,按季支付(仅为房屋租赁费用,不含其他费用),具体定价如下:

备注:以上面积以产权建筑面积为准。

(五)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按招租面积计算,物业综合管理服务费15元/平方米每月,房屋公共维修金1.50元/平方米每月。其中物业管理由厦门金圆置业有限公司负责,公摊水电费按招租面积分摊,成交后,承租方在租期内须无条件接受上述物业管理安排并按上述标准按时足额缴交物业管理费。

(六)租赁年限:五年

(七)租金递增:租期五年:前三年租金单价不变,第四年起每年递增百分之六。

(八)支付方式:押二付三

(九)租赁用途:为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外事交往和商业经营的社区环境,领事馆区项目办公楼仅限用于领事机构 、外事服务组织 和金融机构 、金融服务机构 办公经营使用,不允许从事食品生产、加工和饮食服务相关经营活动,不允许开设私人会所等营业外活动,严禁经营有毒易燃易爆危险品及其他国家禁止经营的项目、国家外事管理部门命令不得进行的活动。


条所指“领事机构”,为外国政府派驻在厦门,在一定区域内保护其本国国家和公民权利和利益的政府代表,包括总领事馆、领事馆、副领事高和领事代理处。

本条所指“外事服务组织”是指:服务或加强“对外贸易、对外交流、国际贸易、国际交流、对外合作、国际合作”的非法人组织,不包含各类贸易企业。

本条所指“金融机构”包括以下类型:①商业银行(不含村镇银行)、金融租赁公司;②信托公司;③金融资产管理公司;④证券公司、公募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⑤人身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⑥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机构。

本条所指“金融服务机构”是指: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交易场所、资产管理公司、投资公司、金控公司和“自愿加入具备金融服务功能的中介机构等自愿发起组建的地方性、联合性、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三、竞租人的资格条件

(一)竞租方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

(二)本次招租项目不接受自然人报名。


四、竞租方式

据《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资产出租管理的指导意见》(厦国资产〔2022〕361号)等规定,委托厦门产权交易中心对厦门领事馆区(厦门市思明区领事馆路2、5、6、7、9号)采用中百信权益宝竞价云平台网络竞价的方式进行公开招租。

(一)报价登记期间(即网络竞价登记期间):以发布的竞价信息公告为准。

(二)自由报价期间和限时报价周期:以发布的竞价信息公告为准。

(三)竞价组织方:厦门产权交易中心


五、招租热线:1835929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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