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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银保监会答复的“回复” 业内齐点赞信托制度受关注

发布时间:2020-12-07 来源:中国金融新闻网 浏览量:23525

近日,中国银保监会公布了对两份与信托相关的提案、建议的答复,受到业内广泛关注。一则关于全国人大代表赖秀福提出的运用信托机制管理涉众性社会资金的建议;另一则关于全国政协委员金李提出的大力发展养老信托的提案。

信托业内人士普遍表示,信托的制度优势和强大功能日益受到重视,给业界转型增强了信心,未来养老信托、预付款信托、资金存管信托等服务信托业务都可作为信托业务拓展的领域。

代表委员的“回复”

 

收到相关答复后,代表委员们有何回复?《金融时报》记者第一时间联系了他们。

全国人大代表赖秀福表示,这是银保监会综合了有关方面,包括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人民银行等各方意见之后的回复,个人认为这是个利国利民之事,在引入信托机制管理涉众性社会资金方面,各方的认识还应进一步提高,共同为信托机制应用创造良好环境。

全国政协委员金李表示,对于答复高度支持,表明党和国家推动养老事业健康发展力度非常大,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接下来一定配合政府有关部门推动相关工作,并且在社会上更为广泛地宣传,更好地凝聚共识,促进养老信托规范、健康发展。

业内专家谈答复

中国人民大学信托与基金研究所执行所长邢成认为,答复进一步彰显信托的制度优势和独特定位与特色,强调了信托的转型方向是服务信托。特别是涉众性社会资金服务这一方面,为信托又开辟了新领域,把涉众资金集合起来交由信托合规管理,对广大投资人利益保护更加有利,对资金保值增值也更加专业化。

谈及服务信托的优势,邢成表示,服务信托可通过信托结构设计、法律制度安排为委托人提供服务,开展事务管理类信托,从更广范畴看,资产证券化、家族信托、企业年金信托等都可划到服务信托的分类里,这为信托公司大规模批量化、主导型的开展服务信托业务奠定了基础,创造了条件,是保证信托公司能够健康持续科学发展的业务模式和转型方向。未来应注意两个区分,一是服务信托区别于资金信托,二是服务信托有别于公益慈善信托。

对于养老信托,邢成认为,信托的独特之处在于可以为养老涉及的诸多问题提供一个综合型的解决方案,彰显信托优势的同时使得信托公司业务范围拓展。相关税收优惠、财产登记等问题提案答复也关注到了,提出推进信托法修改是个可喜的信号。接下来相关配套制度、法规进一步完善,相关部门统一协调配合,信托公司把涉众资金服务、养老信托等在内的服务信托业务开展起来,使其真正成为支撑信托转型的核心。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中国政法大学信托法研究中心主任赵廉慧认为,信托制度依赖信用,又帮助构建信用。如预付款交易等,如果有信托的介入,既可以促进交易的快捷达成,减少缔约成本,又可以增加违约成本,降低道德风险。信托讲文化,又不抽象地讲文化,有着非常成熟的法律规则作为后盾,能够对几乎所有社会生活领域——如家庭事务安排、社会治理、商业交易和慈善公益等发挥重要作用,但是长期以来被漠视,是不应该的。

中航信托首席研究员、中国信托业协会特约研究员袁田认为,上述答复意见的内容对于指导服务信托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服务信托的细分领域和类型也逐步清晰,内容覆盖养老信托、预付款信托、住宅维修资金管理信托、资金存管信托等涉众性资金管理信托,从业务方向、制度规范及配套措施都有细致考虑,释放了较为明确的监管支持和引导态度,相信随着服务信托供给的不断丰富,受托服务模式的不断创新,信托行业必将创造更大的社会民生价值,贴心服务人民群众美好生活。

资管研究员袁吉伟认为,信托制度由于其能够保障信托财产的独立性,可以在涉及公众利益、消费者保护等方面发挥较为积极的作用,在国外也有一定实践,并取得了积极效果。不过,需要看到,保护社会公众资金或者消费者权益可以有多种制度安排,包括担保、账户保管等方式,信托并不是唯一方式,信托不一定是完全替代现有的一些制度安排,而是丰富和完善制度安排。此外,信托制度如何嵌入现有涉及公众资金业务的形式、资金管理方式、服务与资金使用等方面都比较复杂,可以在个别领域试点和探索后,逐步推广。

答复为你划重点

在关于运用信托机制管理涉众性社会资金的建议答复中,银保监会表示,将继续会同相关部门,推动信托机制用于涉众性社会资金管理。

其一,关于多用途预付卡资金管理,新修订的《非银行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拟于近期印发。人民银行将继续推进相关制度建立健全工作,严密防范客户备付金风险,更好地保障客户合法权益,同时将在后续工作中研究在其他涉众性社会资金管理中引入信托机制的可行性。

其二,关于单用途预付卡资金管理,商务部将研究完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预收资金风险防范机制,探索预收资金管理创新模式,适时修订《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待条件成熟时会考虑运用信托机制管理相关资金。

其三,关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住房城乡建设部表示已关注到香港地区在相关领域引入了类似的资金管理制度安排,会在条件成熟时研究利用信托机制提升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效率。

其四,关于交通运输新业态用户资金管理,交通运输部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研究,在确保用户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促进涉众性社会资金的有效使用;研究在其他涉及自身职责的涉众性社会资金管理中引入信托机制的可行性,待条件成熟后,利用信托机制提升资金管理水平。

银保监会还表示,引导信托业利用信托在财产独立性、风险隔离、账户管理等方面的制度优势,积极发展预付款信托、资金存管信托等服务信托业务。目前,银保监会已将上述内容纳入信托业转型改革方案,正在积极推进实施。

在关于养老信托的提案答复中,银保监会表示将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争取尽快出台养老信托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推动养老信托规范、健康发展。对于推动修改信托法,完善信托相关制度建设,答复认为,通过设立信托,有利于实现财产权利与利益相分离,有利于实现财产独立和破产隔离,有利于实现财产管理的长期性和稳定性

2019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支持银行、信托等金融机构开发养老型理财产品、信托产品等养老金融产品。下一步,银保监会将会同相关部门推动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进一步完善信托财产转移、信托登记、信托税收等方面的相关规定,为养老信托的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来源:中国金融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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