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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日报》:多方合作推动厦门建设现代化国际化金融中心

发布时间:2019-10-12 来源: 浏览量:4830

为加快厦门金融业发展

推动建设现代化国际化金融中心

9月27日

全市金融产业促进大会高朋满座

来自海内外近千名金融家齐聚厦门


厦门市金融产业促进大会在国际会议中心召开

本次全市金融产业促进大会成果丰硕,市委市政府正式发布了建设金融强市的“1+1+3”政策大礼包,成立金融咨询顾问委员会,与17家金融机构总部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一批金融区域总部、金融科技园和产业基金项目集中签约。

 众多金融界嘉宾盛赞本次大会,认为厦门大力建设金融强市,具有深厚的基础,也具有难得的历史机遇,本次大会将成为厦门金融业发展的里程碑。

发布“1+1+3”扶持政策  保障金融强市建设

为进一步完善金融支持政策体系,吸引优质金融资源在厦聚集,本次金融大会上,市委市政府正式发布建设金融强市的“1+1+3”政策包(《关于大力建设金融强市打造金融科技之城的意见》《厦门市金融业发展专项规划(2019-2025)》《关于扶持金融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厦门市金融人才计划实施办法》《关于促进股权投资行业发展的若干措施》)。

政策明确我市将努力建设成为服务两岸、辐射东南亚、连接“海丝”、面向全球的区域性金融中心。以全球化视野、国际化高度,全力打造“两区两高地”(金融对外开放先行区、产融结合发展示范区、金融科技发展高地、财富管理创新高地)。到2020年,金融强市政策体系基本形成,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显著提升,全市金融业营收超过1800亿元,金融增加值超过600亿元。到2025年,结构合理、功能齐备、创新活跃的多元化现代金融体系基本形成,金融科技、财富管理等特色业务形成规模效应,两岸金融中心片区建设基本完成并发挥作用,金融对外开放合作及产融结合发展形成示范效应,全市金融业营收超过3000亿元,金融增加值超过1000亿元。到本世纪中叶,金融产业规模迈上新台阶,现代化、国际化内涵更加丰富,区位地位进一步凸显,成为竞争力、创新力、影响力卓越的区域性金融中心。

扶持政策涉及金融行业、金融科技、金融人才、股权投资等领域,为我市金融产业发展提供了全方位的政策配套,营造了优良的金融营商环境。

加强政金合作  吸引2.5万亿元信贷资源

为加快建设金融强市,在更高层面开创政金合作新局面,本次大会上,我市与17家知名金融机构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包括1家证券交易所、1家综合金融集团、10家银行机构、3家保险机构和2家证券机构。

这些金融机构实力雄厚、业务体系健全、资产质量优良、在国内外金融市场具有较大影响力,与我市有良好合作基础。通过本次签约合作,我市将积极支持各金融机构优化金融布局、推进金融创新、加快经营转型。同时,各金融机构也将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为厦门市发展提供一揽子金融支持,构建金融机构服务地方经济、地方带动金融机构发展的政金合作关系。

通过《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在未来5年左右的时间里,这些金融机构将为厦门市“双千亿”产业链、“三高”产业发展战略、重点片区建设和民生工程等带来约2.5万亿元人民币的意向性融资支持。

同时,包括各机构的两岸服务中心、创新实验室、区块链研发中心等重要板块、部门也有望在厦落户。两岸跨境双向人民币贷款、投资试点、金融科技等一大批金融服务创新项目也将以厦门作为试点和成功的起点。创新投资基金、高科技产业发展基金、高端医养综合体等切实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和惠民利民的项目,也将得到有力推进并实现落地。可以预见,在厦门市委市政府与金融机构的携手合作下,特区金融再起航的事业必将拓展更大空间、取得更大辉煌。

一批金融产业项目落地  总投资额390亿元

本次大会上,一批金融区域总部、金融科技园和产业基金项目也进行了集中签约。

其中,湖里区政府和两岸金融中心指挥部分别与阳光控股有限公司、郭氏集团签订阳光龙净“一带一路”国际总部项目和郭氏集团闽南区域总部项目合作协议,总投资金额分别为30亿元和50亿元;两岸金融中心指挥部和绿地集团签订绿地东南总部及金融总部项目合作协议,项目投资额90亿元;思明区政府与启迪金控投资有限公司签订思明金融科技园项目合作协议,投资金额为40亿元;金圆集团与北京弘慈医疗、中信产业基金、东和荣基基金签订合作协议,投资额130亿元;翔安区政府、金圆集团与普洛斯集团签订合作协议,投资金额为50亿元。以上合作项目合计投资金额达到390亿元。

本次全市金融产业促进大会

市委市政府正式发布了

建设金融强市的“1+1+3”政策大礼包

“1+1+3”建设金融强市政策速递

 1+1:两大政策营造优良金融营商环境

《关于大力建设金融强市打造金融科技之城的意见》

《厦门市金融业发展专项规划(2019—2025)》

发展定位

努力建设成为服务两岸、辐射东南亚、连接“海丝”、面向全球的区域性金融中心。以全球化视野、国际化高度,全力打造“两区两高地”,即金融对外开放先行区、产融结合发展示范区、金融科技发展高地、财富管理创新高地。

发展目标

到2020年,金融强市政策体系基本形成,金融科技赋能和金融创新能力大幅提升,金融机构明显增加,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显著提升,金融业营收超1800亿元,金融增加值超600亿元。到2025年,结构合理、功能齐备、创新活跃的多元化现代金融体系基本形成,金融科技、财富管理等特色业务形成规模,两岸金融中心片区建设基本完成,对外开放及产融结合发展形成示范,金融业营收超3000亿元,金融增加值超1000亿元。

政策要点

增强金融机构实力。支持法人金融机构加快发展,通过增资扩股、整合重组、公开发行上市等方式增强资本实力,提升盈利模式,开展综合化经营。

打造产融结合品牌。提升“产融云”等政银企对接平台,实现金融资源与我市支柱产业及高技术高成长高附加值企业的紧密对接,探索产融结合发展新模式。

做优金融特色业务。积极发展绿色金融,做优绿色信贷、债券、保险业务,组建绿色产业基金,引进绿色产业认证机构,鼓励开展“赤道银行”等国际合作。

大力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鼓励证券公司及中介机构加强企业改制辅导、保荐承销、兼并收购、债券发行等服务,实施上市公司质量提升行动计划,打造上市公司厦门板块。

做强现代保险服务业。深化全国保险改革发展试验区建设,促进现代保险服务业成为改善民生保障、创新社会管理、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抓手,利用各类保险资金支持我市重大项目建设。

实施财富管理新路径。围绕实体经济发展需求和百姓财富保值增值需求,探索境内外、多元化、多层次财富管理的新模式和新途径。完善政府引导基金管理制度,加强与知名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合作,引进各类天使基金、创投基金、并购基金、母基金。支持金融机构在厦设立理财(资产管理)公司、私人银行等机构,运用科技手段合规开展智能(AI)投顾、投研、客服、风控、投资者教育等业务。

强化金融科技基础支撑。争取国家级金融科技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开展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第五代移动通信(5G)、分布式技术等关键底层技术研发,共建“产学研用”一体化新机制。

聚力金融科技主体培育。引进培育金融科技领军企业和独角兽企业,吸引金融机构和互联网新经济领军企业设立金融科技企业、研发中心、实验室。

深化金融科技成果应用。鼓励内外资金融机构合理运用金融科技手段丰富服务渠道、完善产品供给、降低运营成本、优化融资服务。支持金融科技应用在城市管理中全面铺开。

塑造金融科技创新生态。坚持技术与制度同步创新,优化金融科技创新发展的制度环境,积极争取在特定区域开展“监管沙盒”试点。

健全两岸特色金融服务体系。积极争取对台金融合作的重大金融改革创新项目试点,争取中央支持我市享有与建设两岸区域性金融中心相适应的金融事权。

构建两岸区域金融要素市场。促进两岸资金市场融通,支持开展对台人民币清算、跨境贷款、双向发债、现钞调运,推动台资合格机构投资者资金托管、人民币债券发行、金融资产跨境转让等先行先试。

打造台胞台企金融服务第一家园。借鉴台湾地区中小企业信保基金、票券融资等经验,完善台胞台企金融服务产品体系。

支持外资金融机构集聚发展。重点引进世界500强和“一带一路”沿线金融机构。

推动区域金融市场更高层次开放。运用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等政策工具,打造跨国公司资金结算集聚地。

构建“海丝”金融服务基地。争取各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总部支持,授权在厦分支机构作为“一带一路”业务拓展窗口。

建设国际一流软硬件设施。加快两岸金融中心片区建设,高标准优化片区规划和综合配套,建设金融机构、总部企业集聚的高端商务区,成为“金融会客厅”。

打造特色金融品牌园区。规划建设金融科技园区,鼓励金融科技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等平台建设,促进金融科技产业集聚。

提升金融监管环境。推动制定《厦门经济特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完善地方金融机构管理法规体系,推进法律约束、行政监管、行业自律、机构内控、社会监督等五位一体的监管体系建设。

优化金融司法环境。发挥金融司法协同中心作用,为金融司法协同提供系统保障和平台支撑。

完善金融工作统筹与激励。充分发挥市金融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加强决策部署和统筹推进力度。

强化金融业发展智力支撑。组建金融咨询顾问委员会和金融研究智库,聘请专业机构提供智力支持。

建设温馨的“金融家之家”。构建面向金融家的一揽子综合服务平台,为金融家干事创业提供全方位、高质量、有温度的服务保障。

还有三大举措

支持金融产业发展

《关于扶持金融业发展的若干措施》

吸引优质金融资源在厦集聚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建设金融强市、打造金融科技之城,进一步完善金融支持政策体系,吸引优质金融资源在厦集聚,结合本市实际,提出如下措施:

对在本市新设立或从市域外新迁入的金融机构总部,根据不同类型给予一次性落户奖励,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

对本市企业并购重组市域外金融机构,且重组后的金融机构注册地和主要经营地迁入本市的,根据金融机构不同类型给予一次性并购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对在本市新设立或从市域外新迁入的金融专业公司,根据不同类型给予一次性落户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对在本市新设立、从市域外新迁入本市或由原有本市分支机构新升格成立的金融机构区域分支机构,给予一次性落户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对在本市新设立或从市域外新迁入本市的金融机构资金业务专营机构、具备资金归集结算职能并产生实质财税贡献的,按类型及贡献给予一次性落户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对在本市新设立或从市域外新迁入的特色金融机构事业部、特色经营性机构,按照以下标准予以奖励:自认定年度起,5年内按其年度所得税、增值税地方留成给予奖励,1000万元(含)以内的部分,奖励比例60%;1000万元以上的部分,奖励比例70%。

对境内外具有实力的知名企业和金融机构(世界500强、中国500强、大型央企、民企500强、台湾百大等)在本市新设立、收购控股或从市域外新迁入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典当行、交易场所、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地方金融机构,按照实收资本规模,给予一次性落户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鼓励征信评级(评估)公司、造币公司、金融押运公司、金融资质认定机构、金融业务培训机构、金融产品研发中心(实验室)、金融研究机构、金融媒体等金融配套服务机构和全国性金融行业协会组织等在厦集聚,根据不同类型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对符合本若干措施规定的各金融机构总部直接设立的金融科技子公司,在本市实行全国业务结算并在本市缴纳税收的,给予一次性落户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着力引进和培育初创型金融科技新锐企业,对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5000万元、1亿元以上的金融科技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奖励,单家企业累计最高奖励 100万元。

对单项创新业务模式获国家级、省级、总行(总部)复制推广的金融科技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元奖励,单家企业累计最高奖励 100万元。

对各类金融机构在厦购买租赁自用办公用房予以适当补助。符合规定的金融机构总部在本市首次购买自用办公用房的,给予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的补助。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累计补助额不超过1000万元。

《厦门市金融人才计划实施办法》

引进和培养高层次金融人才

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重点引进和培养本市金融业发展和两岸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急需的高层次金融人才。高层次金融人才分为三类,包括行业领军型、高级精英型和青年骨干型。对符合本市高层次人才政策的,认定后按政策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行业领军型金融人才:对现有的行业领军型金融人才奖励100万元;对引进的行业领军型金融人才奖励200万元。

高级精英型金融人才:对现有的高级精英型金融人才奖励80万元;对引进的高级精英型金融人才奖励160万元。

青年骨干型金融人才:对现有的青年骨干型金融人才奖励40万元;对引进的青年骨干型金融人才奖励80万元。

获评行业领军型、高级精英型金融人才,每年可给予一定名额申办“金鹭英才卡”,其余高层次金融人才可申办“银鹭英才卡”,并按规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关于促进股权投资行业发展的若干措施》

鼓励股权投资企业在厦发展

为贯彻落实全市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推进厦门两岸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进一步完善我市金融支持政策体系,制定如下措施:

对在本市新设立或从市域外新迁入的公司制股权投资企业,给予一次性落户奖励,最高奖励500万元。

对在本市新设立或从市域外新迁入的合伙制股权投资企业,给予一次性落户奖励,最高奖励500万元。

对在本市股权投资类企业中任职满一年的高级管理人员(非股东或合伙人),从第二年起,按其在该企业的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给予奖励。

在本市新设立或从市域外新迁入的股权投资企业对本市实体企业股权投资额达到3000万元(含)以上的,经认定符合条件的,按投资本市企业金额的1%对其委托管理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给予奖励。

在本市新设立或从市域外新迁入的股权投资类企业因业务发展需要购租自用办公用房的,按规定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购买)、300万元(租赁)。

对企业设立的员工持股平台(有限合伙企业),因企业上市发生“减持、并购、重组”等事项而为其员工(合伙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当年度合计达50万元以上的,按其合伙人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80%给予奖励。

在本市新设立或从市域外新迁入的股权投资企业投资于我市初创期的中小微创新型企业,因投资失败导致清算或减值退出而形成项目投资损失的,按其实际投资损失金额20%给予风险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额最高为200万元,同一股权投资企业申请风险补助金额累计不超过500万元。

厦门市金融咨询顾问委员会委员简介

(按姓氏笔画为序)

丁玮

中金资本董事长

在宏观经济、商业银行、投资银行、投资管理等方面拥有丰富经验。曾担任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经济学家、项目和部门负责人、首席代表,德意志银行中国区总裁,中金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委员会执行主席兼投行部负责人,新加坡淡马锡控股高级管委会成员、高级董事总经理兼中国区总裁,摩根士丹利投资银行部亚洲副主席等职。

于志强

英蓝集团董事长

长期专注于国际金融中心规划、投资、建设、招商、运营、管理、服务,其领导的英蓝集团成功将建筑、金融、艺术和文化融合于项目开发中,自持运营的北京英蓝国际金融中心被誉为北京金融街国际化的标志。2014年获选中法关系50年间具有卓越贡献的50人之一。

巴曙松

香港交易所董事总经理、首席中国经济学家,中国银行业协会首席经济学家,北京大学汇丰金融研究院执行院长

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熟悉中国金融市场实际业务运作、金融政策制定以及金融理论研究,具有丰富的研究成果与实践经验,被评为2006年-2015年中文文献经济学领域被引用频次最高的中国学者,曾获全球青年领袖奖。

刘明康

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主席,现中山大学岭南学院名誉院长

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常委、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2010年,原中国银监会及刘明康本人获2009年全球风险管理大奖。2012年获亚洲银行家杂志终身成就奖。

李小加

香港交易所集团行政总裁

成功推动香港交易所历史上最为重要的多项战略举措,包括在2012年收购全球最大的金属定价中心伦敦金属交易所(LME)、在2013年成立场外结算公司、在2014年推出沪港通、在2016年推出深港通、在2017年推出债券通。积极寻求全方位强化香港作为离岸人民币中心的角色,大力推动香港上市体制的改革与发展。

李东荣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

中国人民银行原副行长

长期从事外汇管理、反洗钱、货币流通和货币政策以及金融科技等领域的工作,学术理论基础扎实,实践经验丰富。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毕业,经济学博士,教授,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术委员会委员。

李礼辉

中国银行原行长,现两岸企业家峰会大陆方面金融产业合作推进小组召集人

熟悉银行经营管理,是我国国有银行治理结构改革的重要参与者和推动者,拥有丰富的海外金融体系和资本市场知识。毕业于厦门大学经济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经济学博士。曾任第十二届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中国银行行长、海南省副省长、中国工商银行副行长等职务。

洪磊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党委书记、会长

在资管行业尤其是基金行业的实践与监管方面经验丰富。曾先后任职于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嘉实基金、北京中兴发投资、中国证监会。中国金融40人论坛理事,主持过中国金融40人论坛课题《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与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2018·径山报告》分报告《现代金融体系中的资本市场改革》课题负责人。

洪永淼

厦门大学经济学院与王亚南经济研究院院长,美国康奈尔大学经济学与国际研究讲席教授

美国加州大学圣地亚哥分校经济学博士,除学术贡献外,一直致力于提升厦门大学经济学与计量经济学教育水平,于2005年在厦门大学创办王亚南经济研究院,2016年推动成立邹至庄经济研究中心。同时,致力于推动中国计量经济学教育与研究,并组织了一系列重要国际学术会议。

屠光绍

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原副董事长、总经理,现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执行理事

历任人民银行全国金融市场报价交易信息系统中心副主任,中国证券交易系统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证监会交易部主任,上交所总经理,证监会秘书长、副主席,上海市副市长、常务副市长,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2009年-2016年期间,担任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首任理事长。

黄志凌

中国建设银行首席经济学家

熟悉宏观经济研究和商业银行工作,精通投资银行业务,在银行风险管理和危机管理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理论和实践经验。多次参加国家重大课题研究,就中国经济金融发展中的现实问题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决策咨询意见。著作《中国经济量变与观察思维质变》入选人民出版社“庆祝改革开放四十周年40本书”。

谢永林

平安集团联席CEO

平安银行董事长

1994年加入平安集团,从基层业务员做起,先后从事保险、银行、证券等工作。2016年9月至今,出任平安集团副总经理、平安银行董事长、平安集团联席CEO。

蔡明忠

富邦集团董事长

富邦集团经营领域横跨金融、不动产、电信媒体、电子商务、文创及公益。2012年4月起担任南加大董事,2013年3月起担任亚洲企业领袖协会(Asia Business Council)理事,2014年起担任亚洲慈善与社会中心(Centre for Asian Philanthropy and Society)理事,并于2017年起担任昆山杜克大学顾问委员会委员。

魏迎宁

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副主席

是我国最早一批保险监管者,在保险理论与实务、保险监管等方面有较深的造诣,出版和发表过多部著作和论文。推动中国精算体系的建立,使中国保险业在精算技术上不断国际化。曾被南开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多所高等院校聘为兼职教授,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学术顾问委员会委员。

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门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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